申报对象:
税务或非税务居民死亡之时(泛指2014年度), 其在美国的净资产总额超过5,340,000美元 。
申报期限:
遗嘱执行者在已故者死亡的9个月内须透过表格706 来申报。并可申请表格4768做6个月的展延申报 。
若被继承人为美国公民或居民, 则其全世界的遗产都将列入遗产总额,且计算方式是以市价为主, 即是以被继承人死亡当天或六个月后的市价来计算。此外, 死亡前三年的赠与被视为拟制遗产,要并入遗产总额课税, 而州的遗产税和外国的遗产税则可相抵。
@ 2010年全年免征遗产税, 但2011年开始, 遗产税的免税额度为1百万美元,且税率为41% 到55%之间。2014年度免税额为5,340,000美元。
罚则:
低估遗产税超过$5,000美元时, 会被处以20%的额外罚款。(此低估
乃指于申报表格706时, 不充份的陈述申报资产低于应估市值的65% 或以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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